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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东方专修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浏览数: 次 http://www.sina23.com  2008年8月8日14:30    北方晨报   
 
 

  招生对象 

  08年高考成绩理科达到260分以上、文科达到280分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要求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 思想进步、 身体健康。  

  报名方法 

  考生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报名表,填写学生信息,并于 2008年8月18日前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张);08年高考成绩单及复印件(A4纸一张);蓝底免冠照片2寸4张、1寸8张(详情请致电咨询院招办,电话:8881116)  

  录取方式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院将依照考生的高考成绩,经过学院的复试、审查,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开学时间 2008年9月1日 

  报到注册时间:08年8月20日(第一批录取) 

  08年9月1日 (第二批录取)  

  入学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考试,经考试不合格者由学院安排对其录取专业进行调整。新生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做休学处理,专业受限者将由学院对其专业进行调整。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由主考院校具印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收费及退费说明  

  学院执行辽宁省物价局、教育厅核定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学生因故退学,学院将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退费。 

  交费:已录取的学生于2008年8月20日前到校招生办公室办理交费手续和住宿手续,进行学籍注册。 

  学费:将参照《东方学院2008年高等教育本科招生专业计划表》中的各专业学费标准于学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收取。 

  住宿费:1400元/学年(经家长同意,学生经过向学院申请获批后可走读,走读生免交住宿费) 

  教材费:600元/年(多退少补)。 

  保险费:100元/年 

  体检费:100元/次(仅第一学期) 

  舍务被品费:500元/人 

  助学金及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能够提供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的,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获得奖学金(8000元/年)。学院还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就业 

  学校毕业生由校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统一就业指导及工作推荐。 

  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学校开设的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能力课程,通过考试可获得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证书(由教育部、劳动部统一颁发)。 

  日语、英语、计算机专业的优秀在校生,在大四第一学年由学校安排到大连高新园区和大连软件园的知名合作企业进行实习,实习期间享有实习生的各项福利待遇。 

  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校部

  东方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大连理工大学校部2号办公楼104室)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编:116024

  大连理工大学市内校区

  东方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大连理工大学市内校区南院154室)

  地址:大连市中山路158号  邮编:116000

  电话:8881116

  学校网址:http://dldfxy.dlut.edu.cn  http://www.dlut.edu.cn

  e-mail:dlgdjy@163.com